副主任回增亮成功为一贪污、受贿、行贿案辩护
某公安局原副局长张某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回律师通过会见被告人,认为该案案情复杂,涉及证人较多,依法向法院申请八个证人出庭作证,在开庭时,这八个证人均到庭作证。对案件事实进行了澄清,最后法院依法采纳了该八证人的证言,认为被告人张某贪污罪名不成立,受贿数额较小,从轻判处张某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