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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促进依法治市-主任刘剑在沧州市政协会议上的发言
发布时间:2015-2-6 0:00:00

 

多措并举,促进依法治市

沧州市政协委员、沧州律师协会副会长

河北铭鉴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法治中国建设绘就了新的蓝图。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法治沧州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2013年沧州被全国普法办和司法部评为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单位。一个空前清晰、春意盎然的“法治沧州”形象正映入我们的眼帘。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沧州建设,提高依法治市水平,提出六个方面的建议:

一、做好组织人员准备,迎接设区市的立法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立法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组织和队伍建设上提前做好准备。要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依法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的要求,成立组织,组建队伍。立法机关组成人员中法律专业人才要占三人之一以上的比例。

 

二、加快“好人之城”建设,助推依法治市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原则。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是行为规范,而最高境界的守法是恪守社会公德,因此,道德建设对法治建设有着巨大推动力。

我市以“好人之城”为载体的道德建设基础深厚、卓有成效,已培育出好人频出的“沧州现象”。全市先后涌现出市级以上好人典型600多名,其中147人荣登“中国好人榜”,上榜人数连续6年领跑全国地级市,冰河救人、“五老帮教”等的好人事迹享誉全国。8年前播下的道德种子,如今已成长为枝繁叶茂的精神之树,道德和精神的力量被不断激发、传递和扩大,形成善行如潮、善歌高奏的生动局面。

好人之城建设彰显了沧州道德建设的巨大成就,这些成就必将滋养沧州人的法治精神,必将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巨大能量,助推法治沧州建设实现新的跨越。

三、以“四个全覆盖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农村社会治理

习近平同志指出,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的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也就实了。我市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人口在农村,农村治理是我市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四个全覆盖”是诞生在我市并被中央肯定和推广的农村治理的成功经验,推进我市农村治理应当牵住“四个全覆盖”建设这个牛鼻子。

“四个全覆盖”是指基层党组织、基层民主组织、农村经合组织、综治维稳组织全覆盖,其核心要义是村民自治。“四个全覆盖”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形成了一整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自己当家作主的组织体系,既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又调动了广大农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是一个充满法治思想的制度安排。实践证明,哪个村四个全覆盖做到好,那个村的就稳定和谐、村民安居乐业。

四、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在全社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四中全会《决定》再次要求“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法律顾问主要分布在三大领域:一是政府机关,二是公司企业,三是基层村居。目前,我市公司企业处于经营管理需要大多聘请了法律顾问,下一步,应把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重点放在政府机关和城乡社区。

政府在法治建设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政府机关不仅是执法者、重大行政事项的决策者,而且还是大量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者。执法、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都离不开专业的法律知识,都需要法律专家指导。因此,据统计我市680多个科级以上行政机关中仅有三分之一聘请了法律顾问,已经聘请的法律顾问也未发挥应有的作用。建议我市尽快出台专件,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市已于2014年下半年启动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目前,所有县(市、区)建立了村(居)法律顾问, 按照市司法局2015年工作安排,明年将在全市开展“村(居)法律顾问规范年”活动,我们全体律师也会主动按照全市对于此项工作的安排,主动为基层服好务。

在依法治市的大背景下,政府机关、村居聘请法律顾问的的积极性很高,但是影响我市法律顾问工作的因素依然存在,主要是政府法律顾问和村居法律顾问存在无偿服务的问题,挫伤了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建议我市将政府法律顾问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村(居)购买法律服务给予适当的补贴。

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严格落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制度,除政府组织和律师主动从事的公益性活动外,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事项都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解决,使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价值受到应有的尊重。

 

五、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依法治市必须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市的长期和基础性工作。

建议在我市设立以下制度:

1、由党委宣传部门牵头,司法局、政府法制办和普法办参与,建立并在全市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该机关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

2、由党委宣传部门牵头,司法局、普法办公室参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等以案释法制度,把制度落实情况列入以上人员工作考核的内容。

3、市县两级要组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市级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分别不少于30人和300人;县级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分别不少于10人和100.

4、由党委宣传部门牵头,文化广播主管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建立公益法治宣传监测评估体系,确保公益性法治宣传在新闻媒体广告时间(版面)的占比逐年增加。培育全国、全省知名的法治专题、专栏、专版。

5、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和要求,将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课程体系,统一规范大、中、小学校法治教学的内容和标准,分类制定法治课规划。

6、建立健全法律课程考试考核机制,将法律科目考试考核纳入中考、会考,分别确定所占总成绩比重。

7、执法部门建立违法抄告制度,与学生评价结果挂钩。

8、每所中学至少选聘3名、小学至少选聘1名具有法学背景的大学生教师,每所中学聘请1-2名兼职法治副校长,每所小学聘请1名法治辅导员。

9、开展“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是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的关键,建议在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面设立并实施以下制度:

1、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在每次集中学习时,都必须把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列入学习内容。

2、各级政府常务会议前,有学习与本次会议定的内容有关的法律知识。

3、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每年年底前向上一级政府报告年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制度和领导干部法治实践制度。

4、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评机制。对拟任行政部门领导职务(副科级及以上)的,要由任命主管机关会同司法局、政府法制办、普法办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和所任职务所需的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凡法律知识测试不合格或有违法行为的,不予任命。

5、建立领导干部述法考评机制,把述法与述职、述廉有机结合起来,一并纳入领导干部考评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提拔的重要依据。

6、建立行政首长应诉制度,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首长应诉率应达到30%

六、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为依法治市提供人才支撑

法治人才队伍包括立法工作者队伍、执法工作者队伍、司法工作者队伍、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法治队伍,就不可能保障地立法、执法、司法权的正确行使,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

我市是法治人才相对短缺的城市。每年参加司法考试的人数徘徊在900人到1000人之间,而全省报考人数是18000人左右,是全省平均值的一半,通过率百分之十一左右,与全国全省持平。以律师为例,实现小康万人律师指数是2.3,我市是0.83,居全省平均值以下,不但影响了法律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也影响全市小康建设目标的实现。

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1、加大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鼓励市属高校设立法学专业,扩大法律专业学生的招生规模;

2、执法部门要配备具有法学教育背景或者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同志担任分管执法的领导干部;党委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人员中,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要占三分之二以上;全市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法律专业专科以上学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岗前法律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年度培训不少于40学时的规定;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准入门槛(如法学学历的要求,增加考试难度等);行政执法部门招录公务员时,要大幅度增加法律专业学生的名额。

3、坚持在符合条件的律师、公证员、法学学者专家等法律职业人才中招录立法工作者、行政执法者、法官、检察官,落实好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办法。

4落实好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办法,依法严惩暴力抗法行为,维护法治专门队伍合法权益,非经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立法、执法、司法人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

5、严格调用法治专门队伍审批制度,严禁调动法治专门队伍处理法定职责以外的工作,严禁违反程序和权限调动法治专门队伍。

6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坚厉查处法治队伍违纪违法案件,扫除法治领域的腐败问题。

7、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立法、执法、司法人员、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公证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梳理各部门执法目录,明确各部门执法内容,坚决杜绝不作为行为;

9、实施“阳光行政”工程,把行政机关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均在“阳光行政”网站上公开,行政管理相对人随时都可查询其申请在行政机关运行的情况;

各位委员,刚刚过去的2014年,我市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14124日全国第一个宪法日市委书记商黎光同志亲自参加活动并对沧州的依法治市提出了新的要求。可以说,古老的沧州再次站在法治中国的潮头上。

让我们在习近平总书记为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立足沧州,脚踏实地,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共同迎接依法治国春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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