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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民众回报社会 甘作人民的忠诚卫士
发布时间:2008-5-27 0:00:00

                   服务民众回报社会    甘作人民的忠诚卫士
  
                                                 ----河北铭鉴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剑同志事迹材料
 
    参与撰写《电力法全书》;五篇论文在省级核心刊物上发表。曾荣获河北省“四五”普法先进个人并荣立个人三等功;河北省“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先进个人”;河北省“优秀律师”;沧州市“执法为民树形象教育活动先进个人”;沧州市“青少年维权工作先进个人”;沧州市“十佳律师 ”;沧州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沧州市“市直优秀共产党员”;2007年度“全市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沧州市百姓心中十大好律师”荣誉称号。他领导的律师事务所荣获河北省“AAA信用等级律师事务所”,河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沧州市“青少年维权示范岗”,沧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沧州市律师事务所“先进党支部”。这些荣誉的背后是一个从业十三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关注民生、走近民众、解除民忧的律师——河北铭鉴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高级律师刘剑。
 
       服务基层贴近群众,向社会义务普及法律知识
 
    律师是自由职业者,在人们心目中,律师就是收费替人打官司。然而刘剑律师始终不忘自己是一名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承担社会责任是自己应尽的义务。在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他带领他的律师们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监所。在广泛宣传法律知识的同时,他还帮助群众解决了大量的涉法问题。
    在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刘剑带领事务所的律师们深入乡村、集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建所三年来,他们先后到黄骅市、青县、运河区、新华区、沧县、海兴县等地的60余个乡镇赶“法制大集”,接待了数以万计的农民群众,免费发放了近10万份普法宣传材料,为农民群众解决涉法问题近500件。
    2004年冬,在沧县李天木乡的大集上,几个农民群众关于铁路占地补偿引发农村承包土地合同纠纷的咨询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意识到事情非常复杂,处理不好的话,既会影响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又会影响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于是,他主动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并当场承诺,一定会协助这些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并可以为他们提供义务的法律帮助。
    回到事务所后,刘剑律师开始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研究法律法规的过程中,他发现,当时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符合农村的实际,需要出台相关规定才能圆满解决。后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解决农村承包土地纠纷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证实了刘剑的说法。从此,解决农村基层的土地问题有了依据,农村基层的难题迎刃而解。刘剑也荣获了河北省“四五”普法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刘剑律师一直认为,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位,社区的法律需求就是社会的需求。几年来,以他为首的铭鉴律师们在社区普法上确实也动了不少脑筋。首先,他们在社区开辟了直接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需求的“社区法律门诊”。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的具体指导下,刘剑律师深入社区调研,选择了群众基础较好的运河区四合社区作为开办“社区法律诊所”的试点。每到周末或者其他节假日,铭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就来到“诊所”坐诊,服务广大居民。
    在确立试点的基础上,刘剑律师又完善了“社区法律诊所”的工作制度,并把诊所开到了隆华社区、公园社区。自开办以来,“社区法律诊所”直接为居民提供法律帮助300余件,得到了广大居民的一致好评。
   在社区“坐诊”时,刘剑了解到,社区居民对传统的普法形式不感兴趣,他们乐于通过法律实践的形式获得法律知识。
   2007年10月27日,刘剑带领他的律师们又把经过精心筹备的《物权法》“模拟法庭”开进了隆华社区。参加旁听的居民对这种普法形式给予了高度评价。12月1日,“模拟法庭”又开进了新华区永济东路中油社区……       
    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畜牧水产局、市电业局、市教育局、沧州监狱、沧南监狱、中国移动沧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沧州分公司、渤海新区医院、沧州炼油厂等单位里,同样也留下了刘剑开展义务法制讲座的足迹。在他20余次的法制讲座中,直接受教育人数达6000余人。沧州市第三中学的“模拟法庭”,他是发起人、总策划;新华小学的校内学生伤害案件是他主持调解解决的;沧州市第一幼儿园的财产权受到侵害,又是他义务提供了法律上的帮助……。在送法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的工作中,他不仅给大家送来了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他把法治理念植根于公司职员和教师、孩子们的心中。因此,他带领的铭鉴律师事务所被授予“沧州市青少年维权示范岗”,刘剑本人也荣获沧州市“青少年维权先进个人”。
 
        服务民众关注民生,向弱势群体伸出援助之手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法律工作者,刘剑深知自己肩负的责任重大。他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尤其残、困群众的利益更不能等闲视之。他一直带领全所律师把很大精力投入到法律援助事业中。几年来,在刘剑律师的领导下,全所共免费接待咨询群众3000余人次,共办理法律援助诉讼案件66件,结案66件,结案率达到了100%。他先后亲自代理各类诉讼、仲裁法律援助案件20件,代理各类非诉调处法律援助案件4件。法律援助的对象大多是自己慕名找来的,也有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但他们都说:“我们是冲着铭鉴所律师的热情、认真、秉公而来的”。
    在刘剑的倡导下,铭鉴律师事务所与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合作,设立了“沧州市困难职工维权示范岗”,共同承担起了沧州市区及周边县市困难职工维权和法律援助任务。
    2005年7月,《燕赵都市报》刊发了献县发生一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致4名儿童死伤的案件,受伤儿童由于家庭困难得不到有效医治,各相关部门对事故的解决相互推诿。见到报道后,刘剑责成所里办公室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受害人家长,并表示所里可以为他们免费讨公道。律师董卫兵、娄建辉、姜涛、张中尧接受援助任务后,多次乘公共汽车下乡取证。最终,在几位律师的努力下,他们为受害人讨回了公道。
 
       服务经济服务稳定,为构建和谐沧州竭尽全力
 
    渤海新区是河北省新的经济增长极,是环渤海经济建设的隆起带。黄骅港则是渤海新区的桥头堡。
    2007年10月,由于船舶停靠,黄骅港3000吨码头船、港发生了纠纷。3000吨码头的负责人慕名找到了刘剑律师,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分析案情,刘剑认为,渤海新区正在起步阶段,经济环境对于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于是,刘剑做出了令当事人惊讶的决定,由他亲自出面协调解决此事,不直接进入诉讼程序。这一决定首先是减少了他自己的收入,其次也增加了他的工作量。在协调过程中,刘剑发现,之所以出现这一纠纷,主要是因为有关执法部门在行政程序上有问题。他又主动找到了这一部门的负责人,与其交流他的看法,并对该单位的行政程序存在的问题如何改进写出了法律建议。最后,纠纷在友好的气氛中得到圆满解决。
    刘剑律师常说,在处理每个涉及到经济环境的个案时,一定要把大局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做到,不利于优化经济环境的案子不办,不利于经济发展的事情不做。几年来,刘剑也是这样做的,他参与了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经济发展方面的决策200余次,提出法律建议50多份,大多数被采纳。
    2007年5月11日,沧州大化TDI公司发生了爆炸事故。由于附近村民不明真相,在个别人的操纵下,6月底发生了围堵抢险现场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市委市政府在处理此事件时,专门成立了法制宣传组,由市司法局具体负责法制宣传工作。铭鉴律师所的律师主动请缨到法制宣传的一线去。刘剑和他的律师们非常明白当时的境况:正值夏季烈日炎炎,事故现场危险源还未清除,几千名村民情绪激动。但是他们更知道,沧州的发展需要稳定,老百姓生活需要稳定。在入村宣传期间,刘剑律师负责几个重点户的宣传教育工作。一开始,村民不让他进门,他就想办法攀亲戚、扯朋友,拉近与村民的关系。当事件平息后,这几个重点户又找上门来感谢刘律师。他们激动地说:“是刘律师帮了俺们,要不我们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的。”
    因工作成绩突出,2008年3月刘剑被推选为沧州市政协委员。为履行委员职责,他多次深入基层体察民意,撰写了题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法律援助基金》的提案,引起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在多年的法律服务工作实践中,刘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怎样才是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在执业活动中,他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传播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关心青少年的成长,扶助弱势群体,服务沧州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沧州做出了突出贡献。他先后为八十余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代理案件千余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逾亿元。同时,这一切也体现了刘剑身上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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