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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团队精神 服务奉献社会
发布时间:2008-8-13 0:00:00

 打造团队精神 服务奉献社会
            ——河北铭鉴所优秀律师事务所事迹材料

   
     河北铭鉴所成立于2004年3月份,现有工作人员41人,期中执业律师22人,中共党员律师9人,平均年龄33岁。建所四年来,在省、市律师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在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全体合伙人的带领下,本着“思想上求新,工作上求变,事业上求发展”的工作思路,铭鉴所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律师事务所的全面建设得到了健康、长足的发展。先后荣获“AAA级信用等级律师事务所”、“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市级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市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市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十佳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主任刘剑被省委宣传部等七部门授予“2001-2005年度普法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被省委宣传部等五部门授予“2006年度全省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被团省委授予“省优秀青年卫士”,荣立三等功;被省厅、省律协授予“优秀律师”;被省司法厅授予“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被中共沧州市委、沧州市人民政府授予“2007年度全市严打政治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被沧州晚报读者评为“老百姓心中十大好律师”;被沧州仲裁委员会授予“优秀仲裁员”。当选为政协沧州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合伙人卜金明、于培璞、回增亮、郭林华、张新朋,律师张忠尧被市司法局、市律协授予“优秀律师”“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铭鉴所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参加普法教育公益事业等作法,被省、市级媒体多次报道。铭鉴所几年来的具体做法是: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着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服务
    铭鉴所建所以来,始终把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作为法律服务重点。组织律师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确保正确的服务方向。
一是为优化经济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渤海新区是河北省经济发展的隆起带,新区建设一启动,铭鉴所就把如何为新区建设贡献力量摆上了议事日程。几年来,通过为新区的企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为执法部门提供法律意见,为新区的建设者维权等形式,为渤海新区建设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另外,铭鉴所还参与了沧州市其它重点项目建设的法律服务工作,他们的服务都得到了政府和企业的好评。建所以来,铭鉴所共为66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五亿元,为沧州的经济发展献了一份力。
二是为社会稳定无私奉献。2007年5月11日,沧州大化TDI公司发生了爆炸事故。由于附近村民不明真相,在个别人的操纵下,于6月底发生了围堵抢险现场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市委市政府在处理此事件时成立了法制宣传组。铭鉴所主动请缨到法制宣传的一线去。当时事故现场危险源还未清除,正值夏季烈日炎炎,几千名村民情绪激动。但是律师们深知,沧州的发展需要稳定、老百姓生活需要稳定。当事件平息后,有几个重点户又找上门来感谢铭鉴所的律师。他们激动地说:“是律师帮了俺们,要不我们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的。”
    铭鉴所的律师常年坚持参与接访工作。无论是市委信访检查组,还是市信访局的接访日,无论是市政法委组织的案件评查,还是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系统的大接访,铭鉴所的律师都要参与。遇有重大、复杂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刘剑主任都是亲自接待。几年来,铭鉴所的律师们共参加接访活动上百次,直接参与解决涉法信访案件10余起,劝阻、化解越级上访15人次。由于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2007年刘剑主任还被抽调参加了市委组织的全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督导组,刘剑主任就信访工作中涉法案件进行了剖析、发表了意见。
二、健全党组织生活,注重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
    加强党组织建设是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的保证。铭鉴所共有党员律师9名,建所初期就经市司法局机关党委批准建立了党支部,所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另外两名党员合伙人为支部委员。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明确了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职责。在党支部的带领下,合伙人会议与所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做到了班子健全,责任到位,团结协作,步调一致。所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组织开展政治时事学习教育。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中,我们依据《党章》和《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先后建立了“党支部议事制度”、“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党内监督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制度”、“集体学习制度”、“党员律师外出管理制度”、“党员律师联系非党员律师制度”等。铭鉴所党建工作得到了局机关党委的充分肯定,铭鉴所党支部撰写的《论当前律师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文,被推荐参加沧州市市直工委组织的党建论文大赛。
加强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是律师事业发展的动力所在。根据司法部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要求,铭鉴所组织律师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加以改进和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如对统一收案、分案;统一收费;收案审批登记;结案后及时交档案员入档;公函、印章、票据使用等管理内容,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和规范,从源头上查堵漏洞。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了“案件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收支制度”、“案件质量全程跟踪回访制度”等,这些制度的严格坚持,极大地促进了全所承办案件质量的提高。例如,在“案件质量全程跟踪回访制度”中规定,由业务总监对办案质量实行全程监管,负责对新业务的审查和受理;律师事务所主任决定承办律师、协办律师及辅助人员。为保证专业性较强的复杂疑难问题不出偏差,还确定了以合伙人为主的各专项业务审核人员,以保证业务办理的质量。案件办结后指派专人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倾听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矛盾处理纠纷,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用实际行动去实践诚实守信的诺言。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铭鉴所还设立了投诉电话并由专人负责。为使各项规章制度更好的落到实处,除了组织学习外,还将重中之重的规章制度挂到律师办公室,以时刻提醒大家遵照执行。几年来,铭鉴所律师未发现律师违规违纪问题的投诉和私自收案收费问题。
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还体现在律师文化建设上。首先是注重外部环境建设。在实现了办公环境宽阔明亮的基础上,统一购置和配戴上岗证;统一划分卫生区域;统一购置盆景花卉;统一制作了楼层提示牌;统一配备电脑、软件;邀请市内有名的书法家题字,装裱后挂到律师办公室;一致的奋斗目标,一致的发展心态,营造出良好的所风、所貌与和谐的工作气氛。其次是创办了《铭鉴简报》,及时的把所里工作中的亮点反馈到有关部门。《铭鉴简报》开办以来,市司法局领导在简报上多次作出批示,肯定铭鉴所的工作;还有多篇被市司法局在《司法行政简报》转发。三是在办公楼上升国旗,增加律师事务所的庄严感,增强律师的使命感。
四是经过努力争取,律师楼前公共汽车站点命名为“铭鉴律师楼站”,既方便了当事人来访,也提高了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五是实现了办公现代化。建立了信息资料储备、传输处理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对上级的有关要求能够做到及时上传下达。六是开办了网站。为适应新形势下法律服务的要求,建所初期在担任沧州的门户网站“沧州信息港”的法律顾问情况下,开通了“沧州信息港”法律频道。2006年下半年开始建立了自己的网站,网址为
www.hb-mj.com 。网站从主页设计和功能设置上更新颖、更合理、更健全,较全面地展示了铭鉴所的服务理念和精神风貌。铭鉴所还为弱势群体开通了四部免费电话,每天设有专人在线值班,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
三、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建所以来,铭鉴所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级的普遍好评。律师把法律知识送进了乡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业、监狱。由于在普法工作中的突出贡献,铭鉴所被评为“四五”普法市级先进单位,主任刘剑同志被评为省级“四五”普法先进个人。尤其是在“法律进社区”工作中,铭鉴所的一些做法引起了各级有关部门的重视。“社区法律诊所”经验已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铭鉴所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的具体指导下,开办了“社区法律诊所”的试点。每到周末或者其他节假日,铭鉴所的律师就来到“诊所”坐诊,服务广大居民。在试点的基础上完善了“社区法律诊所”的工作制度,并把诊所又开到了隆华社区、公园社区。“社区法律诊所”开办以来直接为居民提供法律帮助300余件,得到了广大居民的好评。同时,铭鉴所还在普法形式上注意创新,经过充分准备,律师们把“模拟法庭”开进了社区。2007年10月27日经过精心筹备的“物权法模拟法庭”在隆华社区正式开庭。参加旁听的居民对这种普法形式给予了高度评价。《河北日报》、《燕赵都市报》、《河北法制报》、河北法治网、《沧州日报》、《沧州晚报》、沧州电视台、沧州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报道了此次活动。12月1日,“模拟法庭”又开进了新华区永济东路中油社区……。省政府付省长宋恩华以及国务院秘书二局、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普法办、市政协委员、全市司法各县(市)局领导都曾到铭鉴所的 “社区法律诊所”视察指导工作并予以肯定。
民生问题是党和政府最为关心的问题,因此,铭鉴所把服务民众关注民生,作为所里的工作重点,向弱势群体伸出援助之手。面对弱势群体对律师法律服务需求量日趋增加的现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法律援助制度,规定每个律师全年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少于两件的指标要求。几年来,全所共免费接待咨询群众3000余人次,共办理法律援助诉讼案件66件,结案66件,结案率达到了100%。法律援助对象有自己慕名找来的,也有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但他们都说:“我们是冲着铭鉴所律师的热情、认真、秉公而来的”。由于铭鉴所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刘剑主任被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铭鉴所与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合作,设立“沧州市困难职工维权示范岗”,共同承担起沧州市区及周边县市困难职工维权和法律援助任务。即凡是工会会员持会员证到铭鉴所咨询法律问题免费,如需代理诉讼减半收取费用,困难职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维权示范岗”的设立有效提高了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河北工人报》、《沧州日报》、《沧州晚报》、沧州广播电台、沧州电视台对此分别进行了报道。
    刘剑主任还带领铭鉴所的六名骨干律师参加了由《燕赵都市报》发起的“河北省民工维权百人律师团”。他们无偿地为进城农民工提供咨询等法律服务,运用法律手段帮助民工追讨被恶意克扣和拖欠的血汗钱,维护了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打造学习型团队,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
    现代社会学习是永恒不变的主题。打造学习型团队,创建学习型律师事务所是铭鉴律师追求的目标。建所初期,全体合伙人就一致认为,律师不是天才,每一位律师都有其局限性,许多新领域的法律业务需要律师重新学习、钻研。要做到优质高效的服务,自身必须有过硬的本领。铭鉴所重视把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做为队伍建设和创品牌的重点来抓,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促进业务知识更新。
一是对积极主动安排律师参加司法部、省厅、市局组织的各种培训。二是国内举办的各种专业性论坛研讨活动,只要对提高律师业务有帮助的都争取派员参加。如主任刘剑作为河北省法学会理事,无论工作多忙,只要法学会组织活动均抽出时间积极参加。在2006年中国法学会举办的“环渤海法治论坛”上,撰写的论文《论环渤海地区港口法治建设》,获得了三等奖并收入论文集。作为省律协涉外委员会的委员,主任刘剑在2006年年会上,作了题为《紧紧依靠环渤海地域优势 推进律师法律服务产业化》的典型发言。另外,铭鉴所为了创造学术氛围,提高律师理论素养,组织七名律师参加了河北省法学会。全所律师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种学术研究活动,几年来,共撰写论文70余篇,在市级以上媒体上发表35篇。三是聘请各学科专家到所搞讲座。建所以来,铭鉴所把每个周六定为律师学习日,学习分为自学和研讨两种形式。利用学习日的时间,曾聘请医疗事故、文学、美学、哲学、税收等专家到所授课,为提升全体律师的综合素质,提高事务所的整体竞争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由于全所律师的共同努力,几年来铭鉴所业务总量居全市律师行业前列,并保持增长趋势。
内强了素质,对外的形象自然好了起来。当事人也就慕名而来,几年来凡是沧州市乃至部分省、全国有影响的案子都有铭鉴所律师的身影。例如,在河北省有影响的魏某某黑社会案件;韩某某黑社会案件,铭鉴所律师出庭辩护,在深入细致的调查基础上,律师客观的辩护理由即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使被告受到恰如其分的惩罚。刘某某“安全床”案,被告是河间市看守所的四名干警,其中三名是所领导,检察院指控四名干警虐待被监管人,接受委托后,铭鉴律师多次深入现场调查,了解全国看守所机构设置、械具配置情况,综合具体案情决定按无罪辩护,开庭时经过律师入情入理长达一天的辩护,最终四名干警被宣告无罪,取得一身清白。中铁十六局起诉拖欠工程款案件,案件内容复杂、标的巨大、涉及面广,铭鉴所接受中铁十六局委托后仔细研究案情,查找大量专业资料,计算大量工程数据,最后得出对方拖欠中铁十六局工程款四千余万元的结论并提起诉讼,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北京富力房地产集团租赁纠纷案,北京富力房地产集团系我国房地产行业的龙头老大,是在香港上市的上市公司,沧州的一家企业以拖欠租赁费的理由将包括北京富力房地产集团在内的四家企业起诉,经过考察聘请铭鉴所最为代理人参加诉讼,铭鉴所接受委托后查阅了卷宗材料、研究了相关法律,从错综复杂的当事人和法律关系中寻找突破口,终于归纳出北京富力房地产集团不应成为被告,更不应承担还款责任的代理意见,该意见已得到合议庭的重视。此外,铭鉴所充分发挥主任刘剑是省律协涉外委员会委员的优势,先后与美国凯华投资有限公司、台湾大荣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为维护在华投资企业的权益,为维护中国法律的声誉发挥着作用。
建所以来,铭鉴所求真务实的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不开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支持,离不开律师同仁的关心和帮助,离不开全所工作人员的通力合作。同时也清醒的看到了还有好多不足,距领导的要求还有差距,距兄弟所的工作还有差距,还有好多工作需要改进。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积极进取,更进一步。

 

                                  200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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