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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沧州市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发布时间:2009-2-3 0:00:00
关于解决沧州市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刘剑
 
      随着沧州市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交通的发展,快捷、便利的出行方式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在生活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私人小汽车的数量急剧增加,沧州市停车难问题已经比较严重地暴露出来

     一、沧州市停车现状分析

     (一)交通拥堵时有出现,道路通行效率下降。由于现有停车泊位无法满足更多的车辆停车, 一些车子侵占机动车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停车, 如此一来, 使得本不宽敞的机动车道变得更为狭窄,造成交通拥挤, 车速下降, 同时妨碍了行人、非机动车通行。高峰时间, 繁华地段停车占道影响交通则更加明显。
     (二)小区生活环境遭到破坏,“无车族”与“有车族”矛盾加剧。随着私车保有量的急剧递增, 大量汽车进入居民生活小区, 现已“车满为患”,尤其是早期的小区,情况更是严重,致使小区生活环境恶化。一是居民的生存空间被逐渐掠夺。每到夜晚, 汽车占据了小区通行道, 甚至绿化带也作为停车场,人们散步休闲的空间, 孩子安全嬉戏的场所被剥夺。二是空气受到污染。汽车排放的大量尾气破坏了空气质量, 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三是噪音增加。汽车停驶进出产生的发动机声、鸣号声等, 破坏了小区的安静, 影响居民的休息。对此, 许多无车居民怨声载道,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 问题难以解决, “无车族”与“有车族”之间矛盾加深,影响了小区的和谐。
     (三)经济发展受到制约, 投资环境遭受影响。一是由于车位稀缺, 停车困难, 人们购买汽车的欲望被束缚, 导致汽车化进程变缓, 汽车作为国家未来的主导产业将受到影响, 进而阻碍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二是一些商业网点如宾馆、饭店、商场和娱乐场所因受停车场所的制约, 造成客户流失, 痛失商机, 企业效益受到影响;货物配送等方面也受到时空的限制, 工作效率下降,运输成本提高, 企业竞争力削弱。三是为寻找车位汽车无效行驶的里程大大增加, 浪费能源、时间, 破坏环境。四是停车难也不可避免地影响外地客商对城市投资环境的信心。
     (四)城市品味难以提高, 城市形象受到损害。一是由于车位紧张, 一些无位可停的车辆随意择地而停, 出现乱停乱放的局面。这种无序、不文明的现象同现代化城市的定位极不协调, 大大降低了城市的品味。二是一些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原按行人重量设计负荷, 被机动车占道后, 路面受损, 城市基础设施遭到破坏, 城市形象受损。三是从城市发展的角度看, 缺乏规模适宜、分散合理的停车场所, 不利于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现代化城市形象的提升。

     二、停车难问题产生的原因剖析

      停车问题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历史欠帐太多。这是导致停车难的关键原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受当时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如早期小区没有考虑车位,或配建指标不到位,建设缓慢,也没有可供改建成公用停车场的储备土地;二是不少大型酒店、菜场、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没有相应的停车场。
     (二)缺乏指导停车建设的产业政策
      表现在对停车场建设的地位及作用认识不足,没有将停车问题作为综合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手段之一,也没有在认识上把停车与道路等设施看成是同等重要的,没有对城市的停车从投资、开发、经营、管理和收费等方面系统地作为一种产业给予一个合理的政策。
     (三)停车经营管理体制不顺
      目前,对停车的规定、监督和收费的管理单位不统一,有规划部门、交通部门,还有城市建设部门。影响停车场建设的另一个问题是停车场建设的审批单位多,审批程序繁琐,审批单位相互制约,效率低,严重影响停车场建设的正常发展。
     (四)对停车场的建设缺乏扶持政策
      在政府不可能全资建设停车场的条件下,对出资修建、兴办停车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某种程度上的优惠政策是政府促进停车场建设的必要手段。然而,政府对公共停车场建设经营的优惠政策不明确,并且缺乏较为完善的停车场法规体系,对停车收费、停车位建设标准等问题难以实现规范管理和严格执法。这样,公共停车设施的建设、经营难以得到合理的投资回报,从而无法吸引社会资本对停车设施的投入,制约了停车产业的发展。
     (五)现有停车场规划及设计不合理
      停车场规划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尽管在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规划中或多或少地涉及了停车场,但由于有关停车场的基础资料十分缺乏,也就谈不上科学合理的停车场规划。致使某些停车场的停车泊位供不应求,而某些停车场库使用率极低,泊位空闲严重。路边停车带的设置较少考虑周围地区路外车位的供给状况,未能与路外停车场的布局相结合。由于路内合法停车位比例过高,客观上造成路外公共停车位的大量闲置。
     (六)停车意识及法制观念差
      相当多的市民现代交通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如许多市民头脑中依然保留着非机动车“门到门”的传统观念,开车外出办事或购物,为了图自己便利,随意乱停车。部分单位对内部或配建的停车设施没有依法使用,反而违法随意占用、挪用。
      三、国内其他城市的经验

    (一)上海停车法规和设施建设

       1、停车供给总量逐步提高。上海市自1992 年2 月实施《停车场(库)建设管理规定》以来,停车设施有了较大的增长。尤其推进了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公共建筑和住宅楼附属停车设施的建设,配建车位增长较快。
       2、停车设施实施分级收费。根据有偿使用和优地优价的原则,从1990 年代开始,采用经济杠杆对路内和路外停车场实行分级收费,对调节停车需求起了积极作用。
       3、停车场库实行多元经营。一些社会停车场主要经营停车,兼顾餐饮、旅馆、办公和其他服务业务,突破了单一的经营模式,形成综合经营。
      4、停车管理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机械式停车、自动收费系统、路内停车计时器等具有自动存取、电脑控制、出入方便、安全可靠、智能服务等特点。 
      5、次干道附近的立交桥下停车。桥下空间资源统一合理利用,可作为公共停车场或候车设施。

    (二)北京市实施“停车泊位证明”措施

       1、北京市提高居住区停车位配套指标。1999年北京市市政府作出规定:新建普通住宅需要0.3~0.5车位/每户,中高档商品住宅1.0 车位/ 每户,高档公寓、别墅需要1.3车位/每户。
      2、1998 年实施“停车泊位证明”的措施,先行规范车辆“增量”部分的自有停车位,以逐步实现“一车一位”的目标。这一措施尽管在短期内抑制了市区机动车的增长速度,但树立了“购车有位、停车入位,有偿使用车位”的观念,对刺激停车产业的发展和规范
      机动车停车管理具有积极意义。由于配套法规、后续政策措施尚不健全,也出现了个别停车场不申报备案、制造假房产证明,以及不在租用的停车泊位停放车辆等问题。

     四、解决方案探讨

      如何使用有限的城市土地资源能够支撑日益扩大的停车需求,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将是摆在有关管理职能部门面前非常现实而又紧迫的课题。

    (一)加强停车场规划

      发达国家的城市规划要求城市道路的总面积与公共停车总面积之比为8:1-9:1,我国约为100:1,因此公共停车设施规划方案应体现对停车用地控制的要求,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指导当前停车设施建设,也能适应在城市建设发展中不断优化和改善的要求。在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阶段都要对停车问题做专题研究,特别是详细规划阶段,对场地选择、规模、出入口的交通组织以及停车方式、方法等都要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从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来看,以注重规划,大力加强停车设施建设为主,并着重加强以下几点:(1)在城市总体发展中,科学合理地规划建设一些规模适宜、分散的停车场;(2)改建、新建住宅小区、商务楼、营业场所等建筑物要提高停车位配建标准,且不得挪作他用;(3)小区必须至少按一车一位进行建设;(4)对特殊地点,如车站、中心区、商业区、大型公交换乘枢纽和城乡结合部停车问题必须逐一研究;(5)新城建设应专门进行停车场(位)的规划,适当提高配建标准。

    (二)停车场法规与管理

      在没有全国性的完整的、具体的停车法规之前,建立与完善杭城地方法规、规章。一是停车场建设的相关法规;并对未能按照有关停车场的配建规定足额配建停车位的业主,收取停车场补偿建设费,收取的补偿建设费可授权专门的公司用于停车场建设。二是占道停车问题的管理;在一定时期内,占道停车不可避免,特别在夜间,利用道路停车,可充分利用有限的城市空间,不失为解决“停车难”的一个临时措施。但是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停车需求和停车场供应状况,在保证城市道路通畅和交通秩序良好的前提下实施,不得随意设置占道停车。并且考虑周边路外停车场情况,对占道停车位进行调整和撤销,路外停车场(库)一定范围内禁止路内停车。三是关于停车场收费原则;要遵循使用者付费的原则,市区范围应按照级差地租确定分区收费的标准,并在交通特别拥挤的地段实行超时递增、累计收费的政策。四是理顺停车收费与管理关系;停车收费主体应是停车场(库)投资者、道路产权部门;管理则由政府相应的职能部门承担。五是对购车和车位实行捆绑,确保同步发展。六是加大违章停车的处罚力度。

     (三)发展停车产业

      1、确定停车问题的属性,将停车作为产业对待
停车问题应该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范围,与道路、公共交通等具有共同的性质。政府有责任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和鼓励办法,指导和推动停车场建设。在拆迁、征地、税费和贷款贴息等方面停车问题应该享受适当的优惠政策,从而降低公共停车场(库)建设的成本。把停车作为产业对待,使其发展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尊重市场规律,才能制定合理的政策、法规。并允许在停车场库附建中开办经营设施或开发广告,增加停车场库的经营收入,提高收益水平。
      2、鼓励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社会基础设施的建设常常会产生正的外部效应,开发利益补偿是正的外部效应的受益者对开发者提供补偿的方法。例如商业区将通过停车设施的完善——来访客人增加——商业机会增加——商业利润增加的过程成为停车设施整备的潜在受益者。因此,可以促使潜在受益者将由于停车设施齐全而增加的收益的一部分返还给停车设施的建设、经营者,作为开发投资的补偿,启动、鼓励和引导民间(社会各方面)的投资,吸引其资金多渠道、多形式地参与公共停车场库建设。
      3、制定合理的停车价格
停车收费的价格不但要反映经营成本,且要反映建设成本。因此,对路内停车和路外停车价格的合理制定,能更好的推动停车产业化发展。
      4、提倡单位将内部闲置车位提供给社会车辆
对这部分车位的充分利用,应该能较大程度上缓解沧州停车难问题。政府可以通过某种方式,在不影响社会治安环境的条件下,提倡和鼓励单位在夜间或节假日向社会车辆提供车位,实行市场调节价。并动员有条件的单位、部门将可资利用的空余地块改造成临时停车场进行对外开放。

    (四)发展立体停车库

      停车设施的建设中应鼓励采用各种形式的立体停车库,采用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占地省、建设方便;噪音和振动小,对环境影响小;汽车存放在建筑物内或钢结构框架内,不会遭到损坏或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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