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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与检察官就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召开座谈会
发布时间:2008-5-6 0:00:00

检察官  找律师解难题


       4月11日,由运河区检察院召集有关律师主任就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现状及这类案件提请抗诉案源少的问题进行了座谈,并征求了与会者对此问题的见解,会上我所主任刘剑谈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他说:“整个社会对民事检察工作的职能不了解,对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检察机关抗诉进行解决的途径不了解或认识不够。运河区检察院民行科干警主动走出去的构思很好,也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这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是一种新的创新。会上刘剑主任,还大胆提出了自己的设想:“检察官是否可以参加民事案件的庭审,对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进行监督”。得到了检察院和与会同仁的赞同。
    最后,检察官与律师协调联动达成共识并制定了具体的联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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