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所律师回增亮承办的沧州清真北大寺诉十户回族房屋租赁户房屋租赁纠纷案,最终促成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避免了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激化,维护了民族团结,收到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
沧州清真北大寺具有600多年的历史,是我市乃至周边省市宗教活动的场所,历来受到穆斯林的敬仰,其教产房屋一直租赁给回族穆斯林使用。2007年11月份,由于物价上涨,清真寺决定上调房租价格,并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各租房户,但有十余户租房户既不想以新的价格签定租房协议,也不想搬出房屋。2007年12月20日,清真寺又发布通知,通知各租房户签订租赁协议的日期截止到2008年1月10日,届时不签订租赁合同者,视为不再租赁,一律搬出房屋。1月15日,各租赁户既不签协议,又不搬走,双方发生矛盾,且矛盾日渐升级。作为沧州市伊期兰教协会常委的回增亮律师得知这一情况,一边安抚清真寺众乡老,一边与新华区法院杨耀清院长汇报,引起了新华区法院领导的极大重视。民族问题无小事,杨院长指示立即立案,回律师办完立案手续,开车带领法院工作人员将起诉书送达各租赁户,一边送达起诉书,一边作各户的思想工作,并协助法院定了调解时间,反复作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由于双方矛盾升级调解未成功。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回律师要求法院立即开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完庭后立即作出判决,在送达判决书时,回律师仍在现场作着调解工作,不放弃任何机会进行调解。十五天之后判决书生效了,双方均未上诉,但又不执行判决书,回律师又找到双方当事人作工作,最终促成了双方和解,清真寺各租房户又重新签订了租房合同,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升级,维护了民族内部团结和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