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4日,刘剑主任参加了沧州市政协组织的对“沧州市拆迁、拆违工作”视察活动。当前沧州市正在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对市区和各县市的违章建筑、超期临建、有碍观瞻的旧、陋建筑进行拆迁。这一活动有助于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促进产业升级、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对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更好地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市政协正、副主席、秘书长,部分常委、委员参加了视察,沧州市委常委、副市长赵义山,市政府副秘书长、建设局局长王振祥,以及运河、新华两区书记、区长、政协主席陪同视察。视察之后进行了座谈,刘剑主任做了发言,他讲到:一、形象建设也是生产力,环境建设是第一竞争力。沧州在城市建设方面急需有一个“质”的飞跃,这个“质”的飞跃就是按照“不破不立”的观点,先破掉不合时宜的旧东西,再建立内涵丰富的新城市。二、“拆违”在法理上是有根据的。城市的土地属国家所有,土地的使用必须依法审批,擅自圈地盖房既属违法,也是侵犯了国家利益、人民利益,是社会的最大不公平,而现代的国家、社会最高的追求就是“公平、正义”,市委市政府这次“拆违”活动无异于是一种追求“公正”的行为。三、作为律师事务所主任,除了在思想上能够认识到这次活动的意义,还从实际行动上做活动的支持者、促进者,对来到我所就这次活动咨询的群众,我们站在政治的高度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我们还利用“法律门诊”这块阵地,主动出击,给辖区群众讲解“拆违”工作的意义,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尽我们的所能,为这次“拆迁、拆违”做贡献。最后,市政协主席匡洪治做了重要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