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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刘剑被沧州市民主评议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10-7 0:00:00

我所主任刘剑被沧州市民主评议办公室

聘任为“政风行风监督员”

      2008年9月11日,我所主任以市政协委员的身份被沧州市民主评议办公室聘任为“政风行风监督员”,并对沧州市政府各职能部门、有关驻沧单位进行了2008年半年政风行风评议。
政风行风监督员的职责是:1、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和谐沧州建设,采取座谈、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全市参评系统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举报。2、在市民主评议办公室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并参加有关监督检查和调研活动。3、收集和反馈社会各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信息及对参评系统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参评系统服务承诺、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反馈。4、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政风行风建设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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