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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刘剑被再次聘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
发布时间:2009-9-15 0:00:00
主任刘剑被沧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再次聘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市政府从人大、政协、党群机关干部、新闻单位、社会群体和企业界人士中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经推荐和资格审查,决定聘请50名同志为第二届沧州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我所主任刘剑再次被聘,并代表全体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做了表态发言。 
     刘剑表示,随着依法行政进程的推进,如何对国家权力中占很大比例的行政权力实施有效的监督,已经越来越重要。行政执法的实践证明,公民守法并不难,难点在于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一靠自觉,二靠监督。实施有效的行政执法监督,对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着重要的意义。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的建立,不仅是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形式发展要求,更重要的是,以行政执法领域为重点,把民主监督、群众监督与政府内部的层级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以民主监督启动政府法制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的整体功能、发挥多元监督体系的优越性,可以有力地促进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
     他还表示,能够有幸被市政府法制办聘为行政执法监督员,深感任务光荣,要想在今后工作中不辱使命,更好的行使好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高度出发,始终保持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联系,让监督权从百姓中来,到百姓中去,积极开展监督,发挥最大功效。
  二是提高自身素质;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法律和忠于法律,提高工作水平,在提高监督能力上下功夫。
  三是认真履行职责;要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从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高度,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严格公正执法。        四是依法履行职责;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在市政府法制办领导下,在行政执法机关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展监督工作,不越界、不越权,严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切实维护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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