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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被省司法厅、省律协评为“省级示范律师所”
发布时间:2013-8-28 0:00:00

我所被省司法厅、省律协评为“省级示范律师所”

2013年8月20日,河北省司法厅、 河北省律师协会对首批“省级示范律师事务所”的申报检查评选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申报“省级示范律师事务所”的36家律师事务所,有34家通过检查验收评选,被确定为我省首批“省级示范律师事务所”,我们铭鉴律师所位列其中。

自全省开展“省级示范律师事务所”创建评选活动以来,我所重新审视本所的发展思路和专业定位,着力在提升软硬件建设上下功夫,自觉依法管理、依法执业,全面提升了律师事务所的整体形象,“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领导和省厅检查验收小组的充分肯定,被确定为“省级示范律师事务所”。这一荣誉的取得,必将激励我们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分析差距,改进不足,在加强自身建设、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把我所的“三化”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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