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剑主任参加
市中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会
4月7日,市中院为进一步规范家事审判工作,在市中院七楼审委会会议室召开了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会,市中院专门审判庭全体同志、各基层法院主管家事审判的副院长、家事审判庭室负责人参加,并特邀了市妇联、共青团、市律师协会部分领导,我所主任刘剑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的名义特邀参会。市中院专门审判厅厅长李京主持会议,副厅长任俊杰宣读刘光辉院长致全市法院家事审判法官的一封信,副厅长谢盼书做具体部署和要求,各基层法院进行了工作汇报并座谈,市中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孙兰芬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在基层汇报座谈中,刘剑主任做了会议发言,他说:“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的改革。首先应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专门的审判庭。其次是要有专门的审判队伍。审判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社会阅历,达到一定的年龄和一定的审判经验,并注重性别平衡。第三是上级法院确定中院及各基层法院
为试点单位,要在实践中大胆创新,提高素质,创新工作方法,为最高法院将来设置专门家事审判程序和审判方式提供参考。第四是该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仅凭法院的力量,要有司法行政、民政、妇联、共青团、律师协会等社会力量的介入。第五是开展该项工作应有经费保障。要加强软硬件建设,要探索法院购买社会服务的路子,保障法院的家事审判工作有专业人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