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组织全体律师
学习不良资产管理有关知识
4月28日,我所组织全体人员会议,集中学习了有关不良资产管理有关知识。
首先有董延琦律师介绍了不良资产的概念,产生背景和不良资产的确认、核销和管理等有关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介绍了一些处置不良资产的方式方法。合伙人、副主任姜涛详细讲解了不良资产的管理有关内容。并着重介绍了不良资产的处置中的批量转让管理办法,批量转让是指金融企业对一定规模的不良资产(10户/项以上)进行组包,定向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为。即10户以上不良资产处置(批量)的一级市场只能针对特定主体,而10户以下的处置(非批量)可以向社会投资者转让。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原则: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工作应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竞争择优、价值最大化原则。一是依法合规原则。转让资产范围、程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公开透明原则。转让行为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避免暗箱操作,防范道德风险。三是竞争择优原则。要优先选择招标、竞价、拍卖等公开转让方式,充分竞争,避免非理性竞价。四是最大化原则。转让方式和交易结构应科学合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处置回收价值最大化。同时,还讲了不良资产的转让范围等问题。使大家对不良资产有了一定的了解和认识,都感觉受益匪浅。
随后,办公室通报了近段时间的管理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要做的工作。。
最后,主任刘剑做了总结讲话,他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有关知识,这既是拓展新的服务领域的必要措施,也是提高我们业务技能的重要手段。这种形式,我们以前做过,现在更要继续加强,将来也要坚持。今天大家都表现的很好,授课的律师备课工作做的好,讲的也很好,大家听得很认真,并且通过互动的方式,对不良资产的知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刚才办公室对我所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提出了有一些存在的问题,希望大家重视,认真对待,自觉的进行改正,并积极的参与到管理工作当中,促进我所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