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剑主任参加
市人大城市绿化条例修改专家会议
9月14日,沧州市人大组织专家顾问团成员开会研究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办、市城管局、和市园林局联合起草的《沧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草案)》,该条例6章43条,从总则、规划建设、管理与保护、监督与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做出了规定。专家顾问团成员对《沧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逐章、逐条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条例使用语言、文字表述进行了认真推敲,力求做到准确、无误。从严肃法律的角度专家顾问团对《条例》的有些内容进行了修改。我所主任刘剑以受聘沧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专家顾问团成员的名义参加了会议,并对《沧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提供了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