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副主任姜涛积极为中小企业建言献策
建议刊登在沧州市委统战部疫情专刊上
铭鉴我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九三学社沧州市委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姜涛律师,积极建言献策,服务中小企业。在全国抗击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期间,姜涛律师对企业的法律问题思考的更多一些。针对国内订货合同不可抗力是否能够出具“不可抗力”证明,提出了自己的法律意见。在疫情发生时,国内企业“不可抗力”证明,需要法律救济手段,必须应该启动。当然,即使如此,本小利薄、缺少话语权的中小制造企业也未必扛得住。一定要为中小企业建立快速通道,能减少一分损失就减少一分。为此,他提出建议如下:
铭鉴1、国内合同出具证明的主体:各地商业协会作为企业群体的娘家人,有一定权威性。
铭鉴2、出具范围:国内合同涉及的行业、内容复杂,主要可以行业进行分类。
铭鉴3、出具企业资格的审查:要有完备正式合同、前期履行证据、不能履行证据等证明不可抗力的证据,经过审查后出具。
铭鉴4、出具证明效力:证明作用、促进协商作用。这些建议刊登在沧州市委统战部疫情专刊上,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