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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02期(总第02期)
发布时间:2007-4-6 0:00:00

2004年第2期(总第2期)

河北铭鉴律师事务所                      2004年5月30日


★铭鉴动态:铭鉴律师事务所积极参加沧州市司法局组织的“全市律师
                 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铭鉴快报:铭鉴律师积极参加市普法办组织的普法活动,为联通沧州
            分公司进行法律讲座
                铭鉴律师事务所律师广泛参加社会活动积极参政议政

铭鉴动态                                                                      
● 河北铭鉴律师事务所积极参加沧州市司法局组织的“全市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2004年4月29日,河北铭鉴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剑连夜组织全所律师,传达了沧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沧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整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沧司通字[2004]21号),并成立了由刘剑为组长,卜金明、王雷、回增亮为成员的“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教育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5月8日下午在本所召开的全体人员大会上,刘剑主任传达了市司法局局长戚玉才同志“在全市律师队伍建设暨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与此同时,责承于培璞、张欣朋二位律师遵照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和具体安排,结合本所实际起草了我所具体的《实施方案》,交合伙人会议讨论并通过。
此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习动员,(4月下旬至5月底)负责人:刘剑;第二阶段:自查自纠,(6、7月份)负责人:刘剑   卜金明;第三阶段:集中查处(8、9月份)负责人:刘剑   回增亮;第四阶段:建章立制(10、11月份)负责人:刘剑   王雷;第五阶段:整改验收,(12月份)负责人:刘剑。
按照预定方案,5月16日,由刘剑主任领学《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律师监督和惩戒工作的意见》、《律师协会成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意见》。5月23日,全所律师集中学习了《律师法》及《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试行)》、《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同时对以上的学习内容写出学习心得体会。
截止目前,教育整顿活动第一阶段的任务基本完成。在集中学习、分散学习的基础上。全所律师都认真写出了各自的《心得体会》,通过第一阶段的“学习动员”使全所律师充分认识到集中教育整顿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目前我所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已顺利转入第二阶段。

    铭鉴快报

● 铭鉴律师积极参加市普法办组织的普法活动,为中国联通沧州分公司进行法律讲座。2004年5月20日下午,受沧州市普法办公室、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指派,铭鉴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剑,到中国联通沧州分公司四楼大会议室进行了法律讲座。刘剑律师根据联通公司的工作实际,就相邻关系、承包合同、手机经营及三包规定、发生纠纷后解决渠道等有关的程序及实体法律问题进行了讲解,并例举了很多案例。
联通公司高、中管理层及员工四百余人听取了讲座,讲座完毕后,联通公司老总非常满意,约定下半年再请刘剑律师到公司授课。 

● 铭鉴律师事务所律师广泛参加社会活动积极参政议政 。近日,我所律师回增亮以“九三学社参政议政委员会”副主任的身份,带领“参政议政委员会”的各位委员到山东威海市、烟台市等地考察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情况。经过与山东两地“九三”市委领导座谈,学到了许多先进的经验,各位委员认真听取了情况介绍,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2004年5月19日下午,民盟沧州市委组织市民盟政协委员、各支部主委到我市青县司马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参观考察,民盟市委主委牛玉芝带队,我所律师郭林华作为民盟河北工专支部主委参加了本次活动。该生产基地采用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生产,产品主要销往京津两地,产品具有很好的市场发展前景,该蔬菜生产基地是我市农业面向市场化经营的一个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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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市律师协会    市普法办     市司法局办公室、
    律师科、法制宣传科
     
送:各新闻单位、各法律顾问单位
发:本所各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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