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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02期(总第08期)
发布时间:2007-4-6 0:00:00

2005年第02期(总第08期)

 

河北铭鉴律师事务所                                 2005年1月25日

 

★铭鉴动态:
★铭鉴快报:

★铭鉴信息

    ●铭鉴律师事务所刘剑主任被评为“优秀仲裁员”
2005年1月4日上午,在鸿信宾馆一楼会议室,沧州仲裁委隆重召开2005年度表彰大会,我所主任刘剑被评为“优秀仲裁员”。沧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沧州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王振廷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2005年仲裁委的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绩,是全体同仁共同努力的结果,尤其是仲裁员们恪尽职守、勤勉敬业,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仲裁员,希望全体仲裁员以他们为榜样,认真履行职责,廉洁、公正、高效地审理仲裁案件,并结合本职工作,积极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为推动和促进我市仲裁事业及促进市场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刘剑作为“优秀仲裁员”代表作了发言,刘剑表示要从头作起,弥补不足,做一个合格的仲裁员;勤勉敬业、执业为民,作一个尽职的仲裁员;爱岗敬业,热爱仲裁,作一个忠诚的仲裁员。同时还表示在新的一年里不断地开拓新思路、新思想,尽自己的能力为仲裁事业做出贡献。

●张欣朋律师为河北胜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授课
2005年元月18日下午,我所律师张欣朋以河北胜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身份,为公司“职工持股会”成员系统讲授了“职工持股相关问题”。张欣朋律师针对我省目前在企业改制,特别是“关于职工持股”方面地方立法相对滞后的现状,结合河北胜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法》的基本知识”、“职工持股的意义”、“股东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系统讲解。同时在现场准确详细地解答了股东代表们提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此次活动,使铭鉴律师事务所对河北胜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有效法律服务的范围和质量达到了新的高度,而且进一步理顺了职工情绪,协调了公司管理层与全体股东之间的关系,受到了公司领导和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回增亮律师作为郭军涛诈骗案的辩护人,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被告人的权益
日前,承德市中院对郭军涛诈骗一案又作出判决,判处郭军涛有期徒刑八年,此次判决为第三次判决。2004年10月被告人郭军涛以涉嫌诈骗被承德市公安局逮捕。我所律师回增亮受其亲属委托,担任了郭军涛的辩护人。2001年10月,被告人郭军涛被判处无期徒刑,后上诉至河北省高院,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发还重审。2004年1月,承德市中级法院第二次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十年,后又上诉至省高院,省高院再次发还重审,2004年12月,承德市中级法院采纳了回增亮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郭军涛涉嫌未遂,有价证券诈骗罪属犯罪中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8年。目前此案正在上诉期间,由于回律师的成功辩护,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及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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