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第04期(总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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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铭鉴律师事务所 2005年7月18日
★铭鉴快报
●郭林华律师为沧州炼油厂举办六场法制讲座
●铭鉴律师参加沧州市首届教育成果展
●铭鉴律师参与“中学生模拟法庭”教育指导
●在先进党支部评选中,我所喜获双项殊荣
★铭鉴快报
● 今年五月十日至十三日,我所郭林华律师作为沧州市司法局“金色阳光普法教育宣讲团”成员,为沧州炼油厂一线职工1600余人就预防、打击厂内盗窃等内容做了六场法制教育讲座,此次活动由沧州炼油厂党委宣传部组织。
郭律师结合实际案例,从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违法犯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法犯罪给自己及家人带来的危害,以及对厂方可能涉及的盗窃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生产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等相关内容做了认真分析,并就五月一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信访条例》的相关内容向广大职工进行了宣传。连续六次法制讲座,会场里座无虚席,参加讲座的一线职工普遍反映此次讲座通俗易懂,生动实际,非常有教育意义。沧炼厂电视台对本次讲座进行了全程录像,并计划在适当时间向全厂职工及家属播放。
● 铭鉴律师参加沧州市首届教育成果展。7月2日----3日,沧州市首届教育成果展暨2005年招生咨询推介会在市文化艺术中心举行。包括大中专院校、私立学校共计85家单位就我市教育发展的轨迹和历程及取得的骄人业绩,进行了精彩的展示。
我所作为此次活动的法律顾问单位,在刘剑主任的率领下,从始至终参加了会展的筹备、开幕仪式及会展服务工作,并向大会捐赠“爱心雨伞”300支,投资编印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涉及青少年责任、教师责任、家长及社会责任等相关章节和内容的宣传资料。
在铭鉴律师事务所咨询处的方寸之地,来往人群络绎不绝,律师们虽头顶烈日身处40度高温,但仍热情地接待着一个个前来参展的师生、家长、单位领导和参展市民,向他们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
两天时间,我们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工作任务,共散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89人次,受到会展组织单位和参展人员的一致好评。
● 铭鉴律师参与“中学生模拟法庭”教育。为增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铭鉴律师事务所配合沧州市第三中学开展了“中学生模拟法庭”教育活动。通过模拟法庭这一载体让学生不仅能够听到、看到,更能亲身体验到校园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指导作用。从4月起至6月初,在铭鉴律师事务所、第三中学政教处、年级组的直接指导下,初二年级10名同学通过近两个月的精心准备,从校园经常发生纠纷的事件中,经过案例选择、剧本编写、排练模仿、专业指导等各个环节,按照法院正规的审判程序,中学生模拟法庭于6月16日成功开庭。本次活动邀请了市普法办、市教委普教科领导连同该校师生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了旁听。开庭后,全校师生反响强烈,深感这次参加模拟法庭的切身经历,胜过平时课堂上的千百次说教。通过“角色换位”,以案说法,以法说理,让学生亲身体验了司法活动,感受了法院的审判规则和严肃气氛,明晰了法律知识,分辨了是非善恶,激发了大家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和热情。“中学生模拟法庭”活动是一种形式新颖、效果良好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方式,今后我所将进一步积极实践探索,使法制教育更加深入人心。
● 在先进党支部评选中,我所喜获双项殊荣,本年度,我们在局党组和机关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抓党建、促工作及求新、求变、求发展的工作思路,在开展“保先”教育、发挥党员律师在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决策中的作用、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打造律师团队精神、开展服务质量和服务意识教育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也因此得到上级党委的肯定与好评。近期,我所受到省司法厅、省律协“优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荣誉表彰;被市司法局直属机关党委授予“先进党支部”光荣称号;郭林华律师同时获“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在荣誉面前我们要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不断开拓进取、发奋努力,为我市律师事业的更大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而贡献力量。
●河北铭鉴律师事务所律师回增亮、王雷承办的沧州市质检所副所长冯子良、办公室主任王玉溪滥用职权一案,目前由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无罪。
被告人冯子良、王玉溪因涉嫌滥用职权被青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青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作为被告辩护人的回增亮、王雷二位律师搜集了大量证据材料,并决定作无罪辩护。一审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被告人冯子良有期徙刑一年、王玉溪有期徙刑六个月,判决后,回、王二位律师作为辩护人在征求了被告人的意见后,提起上诉,最终经过艰苦的诉讼程序由二审法院依法宣告二被告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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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市律师协会 市普法办 市司法局办公室、
律师科、法制宣传科
送:各新闻单位、各法律顾问单位
发:本所各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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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辑:闫瑞香 责任编辑:刘 英 打印:朱洪英 份数:35份
地 址:沧州市北环中路16号铭鉴律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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