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第07期(总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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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铭鉴律师事务所 2005年10月20日
★铭鉴动态:铭鉴律师事务所召开全体会议再谈所内管理和律师执业规范
我所律师参与全省政法系统集中联合接访活动
★铭鉴快报:我所七名律师参加《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 刘剑主任坐客电台公仆热线
郭林华律师作为市司法局“金色阳光普法教育宣讲团”成员,
对沧州炼油厂一线职工进行法制教育。
铭鉴动态
●铭鉴律师事务所召开全体会议再谈所内管理和律师执业规范
10月14日下午,铭鉴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32人齐聚运河建安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关于近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律师执业规范大会。会议以讲规范、谋发展为主题,全面总结了2005年以来我们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及业务开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荣誉,传达了近期司法行政系统及律协的有关指示和文件精神,同时针对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律师执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出台了《铭鉴律师事务所关于案件受理、承办、法律咨询及收费的有关规定》(讨论稿)、《铭鉴律师事务所环境卫生、网站咨询岗位责任制》并就信息反馈、考勤及外出工作纪律等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要求。
●我所律师参与全省政法系统集中联合接访活动
为进一步促进政法系统“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做好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上访工作,按照市司法局、市律协的要求和布署,我所郭林华、张欣朋、卜金明等十六名律师和律师助理参加了此次大型接访活动。接访从10月11日开始至月底结束,在接访时间长、任务重的情况下,律师们以大局为重,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工作制度,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在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厅内,总能看到律师们忙碌的身影,他们与省高院、市中院、市人大、政协的同志们共同接待来访群众,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并对遇到的疑难问题和敏感案件及时向有关部门请示报告,律师们良好的工作态度多次受到组织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肯定与表扬。我所回增亮律师作为市政协委员的代表参加了这一活动。
铭鉴快报
●我所七名律师参加《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
9月28日上午,500余名社会各界妇女齐聚市文化艺术中心广场,在写有“反对家庭暴力,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大红条幅上郑重签上自己的名字,以此来表达反对性别歧视,促进男女平等的信心和决心。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将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让妇女群众更好的了解这部法律,市妇儿工委组织了这次签名和相关法律条文的宣传活动。
铭鉴律师所在沧州市司法局的组织领导下,指派7名女律师参加了此次活动,共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法条传单200份,现场咨询30余人次,内容涉及婚姻家庭、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诸多法律问题。
●刘剑主任坐客电台公仆热线
9月29日,我所刘剑主任接受沧州电台的邀请,作为公仆热线栏目的特约嘉宾接受采访。并解答市民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刘剑主任从如何聘请律师、律师的服务范围、聘请律师应注意的问题三个方面做了言简意赅的阐述。通过互动交流增进了广大听众对律师行业的进一步了解,明白了律师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增强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观念和意识。
●郭林华律师作为市司法局“金色阳光普法教育宣讲团”成员,对沧州炼油厂一线职工进行法制教育。
今年5月10日至13日,我所郭林华律师作为沧州市司法局“金色阳光普法教育宣讲团”成员,以预防、打击厂内盗窃为主要内容,为沧州炼油厂一线职工1600余人做了六场法制教育讲座。此次活动由沧炼党委宣传部组织。郭律师结合实际案例,从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违法犯罪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违法犯罪后给自己及家人带来的严重后果等方面进行讲解,主要讲解了盗窃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生产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等犯罪,并讲解了五月一日开始的《国务院信访条例》的相关内容。连续六次法制讲座中,会场里座无虚席,听取讲座的一线职工普遍反映此次讲座通俗易懂,生动实际,非常有教育意义。沧炼厂电视台对本次讲座进行了全程录像,并计划在适当时间向全厂职工及家属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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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市律师协会 市普法办 市司法局办公室、
律师科、法制宣传科
送:各新闻单位、各法律顾问单位
发:本所各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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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辑:闫瑞香 责任编辑:刘 英 打印:朱洪英 份数:35份
地 址:沧州市北环中路16号铭鉴律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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