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铭鉴简报>详情
2007年第10期(总第27期)
发布时间:2007-8-16 0:00:00

铭鉴简报
----------------------------------------------------------------------
河北铭鉴律师事务所                                2007年8月15日


     ★铭鉴快报:●省司法厅律师处狄处长来我所视察工作
●促进社会和谐是我们的责任
●我所主任刘剑参加了中国律师会计师联盟举办
的首届合伙人论坛


★铭鉴快报
●省司法厅律师处狄处长来我所视察工作
2007年8月2日,在沧州市司法局局长戚玉才、正处级调研员曹英杰、律师科长王克明、律协会长赵长松的陪同下,省司法厅律师处狄处长一行来我所视察工作。狄处长参观了我所的工作环境,和一些律师亲切的交谈。后听取了刘剑主任的工作汇报,狄处长对我所的工作给予肯定,并对今后的工作及律师事务所管理容易出现的问题作了具体指示。在所的合伙人参加了座谈并深受鼓舞。[page]

●促进社会和谐是我们的责任
———铭鉴所律师不计报酬牺牲休息时间进社区、去农村进行法律服务。
在现今来讲,律师是一个特殊的团队,但铭鉴律师从不计较经济得失,把服务经济发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看成是我们的工作宗旨。多年来铭鉴所从多方面去发挥律师的作用。
一、铭鉴律师事务所在沧州市运河区隆华社区设有法律门诊,每月有两天的时间,指派律师轮流到社区“接诊”,有事随叫随到。2007年7月28日星期天接报后,指派律师回增亮、李强前去接诊,二位律师接受任务后,冒着雨天赶往隆华社区“法律诊所”,对一起赡养纠纷和一起继承纠纷进行了咨询和调解,通过他们耐心细致工作,解除了当事人心中的疑团,得到了满意答复,高兴而去。这时天已过午,雨仍在下着。
二、2007年7月26日这一天是个特别的日子,原因是沧县大禇村举办了一次特殊的法律培训学习班,听课的有70多人,而且都是残疾人,担任这次授课任务的是我所律师回增亮,沧县残联理事长庞维林陪同参加这次学习班。为残疾人朋友们讲解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他们讲解了《残疾人保障法》、《劳动法》、《合同法》、《残疾人就业条例》里最基本的法律知识,用简练的语言,生动的事例讲明他们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何履行赡养、抚养义务,还针对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及有关的法律政策进行了重点宣传,讲的耐心,听的认真,授课结束时掌声经久不息,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对以上两次法律活动,沧州晚报分别于2007年8月4日和8月6日予以报道,对于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page]

●我所主任刘剑参加了中国律师会计师联盟举办的首届合伙人论坛
中国律师会计师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全球最大的法律财会视频语音电子商务平台。联盟致力于整合全球律师会计师资源,组建顶尖级智囊中心,服务公司企业社会,打造一流法律财会电子商务品牌。目前已有数百家事务所,上万位律师会计师申请加盟,遍布全国大中城市。
联盟建设之初,向我所发出了电子邀请函,主任经过认真思考,仔细分析了当前形势,认为加入联盟有利于我所与全国各加盟律师所间的交流合作,起到互相促进、取长补短的作用。同时,加入联盟更能够开拓我们所的视野,开辟了一个我所与外界信息交互的新渠道,这对所的发展将大有帮助。于是在主任的领导下,我所行政人员积极准备相关材料,最终成为首批加入联盟的200家事务所中的一员。
2007年8月1日,盟第一届合伙人论坛于联盟网视频中心律师俱乐部举行,我所主任刘剑应邀参加并就“中小城市事务所如何发展壮大”这一议题作了发言,与会各事务所合伙人也都分别就自己的议题作了阐述。联盟对我所主任的发言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将发言材料登在了联盟网主页上。
此次论坛共有来自全国不同省市的10位合伙人参加,通过联盟架设的网络视频交流平台,全国各地的加盟事务所合伙人足不出户便能够互相沟通、交换信息,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信息流通速度。这种交流方式也应该成为律师行业一种新的工作方式,我所今后把联盟合伙人论坛作为今后工作的一部分,让我所更多的律师参与进来。相信这种更快捷、更广泛的信息交互方式,无论对律师个人还是对所的发展,都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page]

 

----------------------------------------------------------------------
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市律师协会    市普法办     市司法局办公室、
    律师科、法制宣传科     
送:各新闻单位、各法律顾问单位
发:本所各部、室               
———————————————————————————————————
总编辑:周文海     责任编辑:刘  英       打印:朱洪英      份数:35份
地  址:沧州市永济东路25号铭鉴律师楼 
网  址:www.hb-mj.com
邮  箱:hbmjian_504@163.com  
电话(传真):0317-5507066   

咨询电话
0317-5507066
本网站文字、图象及视频资料版权归属河北铭鉴律师事务所。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联系方式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西路金鼎大厦A座四层
传真:0317-5507066
邮编:061000
网址:www.hb-mj.com

铭鉴律师微网站

铭鉴律师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 2006-2022 河北铭鉴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