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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13期(总第30期)
发布时间:2008-1-31 0:00:00

2007年第13期(总第30期)
 
河北铭鉴律师事务所                                2007年12月19日


 ★铭鉴快报:●与沧南牵手解难题
       ——河北铭鉴律师送法进监狱
   ●法律进学校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河北铭鉴律师所与建兴小学联手预      防未成年犯罪宣传教育活动
●社区模拟法庭在中油社区开庭

★铭鉴快报
●与沧南牵手解难题
   ——河北铭鉴律师送法进监狱
2007年11月8日铭鉴律师所指派律师姜涛、马德明,律师助理王金龙到沧南监狱与服刑人员进行了一次近距离法律解答,使服刑人员解开了心中解不开的重重困惑,增强努力劳动改造的信心,并表示争取早日重返社会,成为有用新人。
三位同志来到沧南监狱女子刑警中心,通过现代化的网络视频同服刑人员进行了一次音像同步的问题解答,解答的问题多为服刑人员所提出的婚姻问题、子女抚养问题,量刑轻重问题,有的服刑人员曾因以上问题的想不通,曾一度影响到安心改造,同时也给狱方增加工作量,问题摸准了,这次对服刑人员问题的解答有了针对性,所以两位律师和一位律师助理对以上问题细致、有针对性的逐一进行了耐心的解答,服刑人员听后非常满意,解除了心中的疑虑,增加了好好改造的信心,也给狱方减了压。对法律进监狱的做法,得到了干警的认同,并表示像这样的宣传教育常做,对服刑人员改造是有利的。这次在沧南监狱除解答服刑人员咨询20余人次外,我们还就有关法律问题和狱方管理人员进行了深入探讨,增强了双方的业务交流和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法律进学校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河北铭鉴律师所与建兴小学联手预防未成    年犯罪宣传教育活动

2007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之际,沧州市建兴小学迎来了河北铭鉴律师事务所卜金明、姜涛二位律师。为孩子们上一堂法制课,进校后进行了简短的寒暄,根据学生们的年龄小、思想不稳定的特点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针对未成年犯罪预防、防范的法律问题,给全校学生进行了一次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课。
这次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的基础法律概念入手,对未成年人的犯罪特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层层讲解,并用自身办理过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际案例,教育、警示同学们,在讲解中不但采用了我讲你听的方式,同学们在听讲时鸦雀无声,允许提问时踊跃的提出问题,场面非常严肃活泼。对于同学们提出的问题,两位律师由浅入深的耐心的不厌其烦的进行了逐一的作答。这堂法制宣传教育课,同学们及在场的教师听后大惑而解,都认识 到自己的行为应受到法律的约束,并表示今后一定努力学习,遵纪守法,作对祖国有用的人才,这次对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课,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法律宣传教育结束以后,建兴小学师生对这堂课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同时沧州市建兴小学的校长柳淑兰亲自将法律副校长的聘书送到卜金明律师的手中,并希望以后铭鉴的二位律师能够不定期的到学校来开展法律教育。

●社区模拟法庭在中油社区开庭

2007年12月8日,由沧州市司法局组织,河北铭鉴律师事务所承办的社区模拟法庭在沧州市中油社区开庭,上午9点,审判大庭内坐满了旁听的群众,9点10分,法庭正式开庭,本次庭审,原被告及代理人以及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均由我所律师组成,审判长为回增亮律师,与审判员姜涛律师、马德明律师共同组成合议庭,经过原被告的精彩辩论,法庭宣布了判决结果。庭审后,各位律师回答了旁听群众数十人的现场提问,最大限度地宣传了《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此次活动得到了沧州市宣传部、沧州市司法局领导的高度赞誉,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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