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鉴简报
2009年第2期(总第48期)
河北铭鉴律师事务所 2009年2月9日
★铭鉴快报
●回顾08瞻望09----我所召开2008年总结大会
●我所主任刘剑届时参加政协沧州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
●依法为企业挽回损失得到好评
★铭鉴快报
●回顾08瞻望09----我所召开2008年总结大会
2009年2月7日下午至8日,我所召开2008年总结大会,参加人员为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首先由每位律师及工作人员进行述职,大家就过去一年里所做的工作进行了回顾,从中找出成功之处供大家分享,找出教训供大家借鉴。在述职过程中大家表现出准备充分、思考到位、发言诚恳、态度积极、效果明显,一致表示通过准备自己的发言使自己有了一个思考的过程,将自己一年来走过的历程进行了梳理,进一步明确了新的一年的方向。通过别人的发言,能取长补短,受到启迪。最后主任刘剑代表合伙人作了讲话,刘剑讲到2008年我所的工作表现在:机关建设不断加强、队伍结构得到优化、业务工作整体提高、公益活动灵活多样、社会声誉继续提升,最后讲到所里的绝大部分同仁是建所初期就来所的,可以说是铭鉴所的元老、创始人,铭鉴所走到今天非常不容易是在各级、各部门领导的关怀和指导加之各位同仁的努力才取得今天的成绩。刘剑讲到,铭鉴所各位同仁要做铭鉴所历史的创造者,要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凝神聚力、开拓进取将铭鉴所建成一个“信任、合作、沟通、和谐”的律师之家。
●我所主任刘剑届时参加政协沧州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政协沧州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2月4日至2月7日召开,我所主任刘剑参加了会议,并听取和讨论了沧州市委领导讲话、政协沧州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政协沧州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九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了市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开幕式,听取和讨论了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沧州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与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沧州市2008年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大会发言;讨论了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了新增政协沧州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在这次会议上刘剑主任充分发挥委员职能,积极献言建策,撰写了《关于解决沧州市停车难问题的建议》《关于我市新修道路路口及时设立“红绿灯”的建议》两个提案。我所副主任回增亮作为省政协委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依法为企业挽回损失得到好评
2007年10月份,天津陆瑞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司机张某驾驶轿车行驶到孟村县境内与行人王某相撞发生交通事故,伤者经法医鉴定为五级伤残。此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天津陆瑞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司机张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天津陆瑞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轿车在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等综合全险。
此事故经孟村县交通警察大队调解未果。随即,王某将天津陆瑞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司机张某及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一并起诉到孟村县法院。法院立案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由平安保险公司赔偿王某105000元;由天津陆瑞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赔偿王某55100元。三方签订了调解书。后来,天津陆瑞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经过多方咨询,认为自已为保险公司多赔了五万元,保险公司按保险约定应赔偿伤者王某155000元,天津陆瑞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应赔偿5100元即可,但调解书已生效,不知如何是好。该公司负责人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于2008年5月11日辗转找到河北铭鉴律师事务所,要追回替保险公司多赔偿的五万元损失,是否有望挽回他们没有把握。我所接受委托后,即指派张国旗律师承办此案,张律师接受该案后,及时认真地分析研究案情,找到了突破口,案件有了转机,认为虽然孟村县法院的调解书已生效,但那是针对原告王某的损失而言,因交通事故侵权纠纷达成的调解协议。而被告天津陆瑞通公司与被告平安保险公司之间还存在着保险合同关系。天津陆瑞通公司因交通事故侵权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有权依据第三者商业保险合同另行起诉平安保险公司,与前者系两个法律关系,基于第三者商业保险合同向平安保险公司主张权利。
该案确定方向后,即为天津陆瑞通公司着手准备起诉前的准备工作。后起诉到沧县法院,立案后,于七月份正式开庭,期间代理律师克服种种困难,以娴熟的法律知识,查阅了大量的有关法条和有关案例,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庭下给保险公司亮明有关规定,最终在大量的法律和事实面前,平安保险公司同意与天津陆瑞通公司进行调解。经调解平安保险公司自愿赔偿天津陆瑞通公司35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天津陆瑞通公司接受,表示满意。最后说:铭鉴律师就是有水平,法律知识全面,我们认为无望的事,能给我们把损失挽回。并蹬门表示感谢。此案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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