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应给当事人三个“明白帐”
发布时间:2007-4-12 0:00:00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对当事人所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评价,本着“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办案理念,判决书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给当事人“算算”“明白帐”。
一是在事实上认定上通过列出证据清单给当事人一个“明白帐”。在事实认定部分,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编号,列出证据认定情况清单,让当事人明白哪些证据不予认定,哪些证据予以认定,以及用哪些证据证明了哪些事实。
二是在法律适用上通过加注法律条文给当事人一个“明白帐”。在判决理由中所适用的法律条款后,在括号内加注法律条文原文,让当事人明白判决所适用这些法律依据,使整个判决承上启下,浑然一体。
三是在判决结果上通过列举计算公式给当事人一个“明白帐”。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书应当在判决说理中列出判决结果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化工,并在判决书后附判决结果计算明细表,让当事人明白给付内容的来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