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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楼房摔死雇工 雇主房主成被告
发布时间:2006-11-28 0:00:00
中国法院网讯 8月28日上午,在安徽省当涂县黄池镇长福村村民汪红家中发生了感人的一幕。当涂县法院石桥法庭庭长携同法官等一行三人,将6万元死亡赔偿金交到汪红手中。

今年5月,当涂县黄池镇长福村村民柳开虎将自家房屋建设的木工工程发包给同村村民陶良银承建。陶良银因人手不够,又请了同村的尚世权等人帮忙。2006年5月16日上午,尚世权在为房屋做屋面支模时从二楼摔下,经医院抢求无效死亡。事后,柳家和陶家因为赔偿达不成一致意见,尚世权的遗孀汪红和三个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原告将柳开虎和陶良银家告上法庭。



当涂县法院石桥法庭受理该案后,根据原告方的实际情况及时为其申请报批了司法救助,缓交诉讼费,先行进入审理程序。庭长和承办法官及时到双方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发现原、被告三家经济条件都不太好,三家都在同一个村,本来相处不错,因为该起事故让三家都愁上心头。针对二被告家中的经济情况,该案的承办法官认为,如果草率判决,将会使判决很难得到执行,让原告家中雪上加霜。因此在第一次庭审之后,明确了各方的责任,承办法官极力主张双方达成调解。



经过庭长和承办法官先后五次上二被告和原告家中做调解说服工作,原告家主动放弃了要求赔偿5万元精神损失费,被告柳开虎同意拿出33000元,被告陶良银同意拿出27000元,共计60000元,原告汪红表示愿意接受。二被告于达成调解后第三天将全部赔偿款交到了石桥法庭,并表示虽然没有更多的钱赔付给原告,但是他们都是邻居,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在以后的生活中他们将给原告家最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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