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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能占耕地吗?
发布时间:2008-8-15 0:00:00

宅基地能占耕地吗?

  宅基地能占耕地吗? 
 近日,新乐市某村村民给本报编辑部发来一封信,信中欲咨询有关农业税征收、宅基地及村委会财务、政务两公开等情况。记者特邀河北蓝天联合律师事务所的王秋莉律师作了解答:
  1、村委会发放宅基地的程序是怎样的?是否可以占用耕地作为宅基地?未满18周岁的村民是否有权得到宅基地?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宅基地的取得不以18岁年龄为标准,而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申报。
  2、农业税征收的执行标准是什么?是否可以强制占有农业税未缴户的财产以代农业税?
  答:税费改革后农业正税税率为7%,加上20%的附加即1.4%,合计是8.4%。今年加大了降低农业税税率力度。河北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并主要用于鼓励粮食生产。
  今年全省农业税平均税率降低3.06个百分点,省政府已于5月底批复了各地适用税率。
  计算方法:耕地面积×常年粮食产量×税率×价格=上交税额
  如果拒交农业税,应依法定程序进行征缴,而不是没有任何法定程序强制占有村民的财产。
  3、国家为确保基层村委会政务、财务两公开做了哪些规定?在村委会没有做到两公开的情况下,村民是否有权向村委会提出查阅账目并要求将其公开?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法律规定的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四)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村务公开要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村里的重大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如新上的经济项目,村里的财产和财务收支,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指标,提留统筹方案及其他农民负担(包括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集体土地和经营实体的承包,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工资奖金和功绩过失情况及其他公共事务等等。
  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水电费、以资代劳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上述仅是部分规定,此方面政策较多,不便一一列举。如果村委会不公开,村民可依规定程序反映要求公开,但不能查阅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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