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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为企业挽回损失得到好评
发布时间:2009-2-26 0:00:00

依法为企业挽回损失得到好评


     2007年10月份,天津陆瑞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司机张某驾驶轿车行驶到孟村县境内与行人王某相撞发生交通事故,伤者经法医鉴定为五级伤残。此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天津陆瑞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司机张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天津陆瑞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轿车在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等综合全险。
     此事故经孟村县交通警察大队调解未果。随即,王某将天津陆瑞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司机张某及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一并起诉到孟村县法院。法院立案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由平安保险公司赔偿王某105000元;由天津陆瑞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赔偿王某55100元。三方签订了调解书。后来,天津陆瑞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经过多方咨询,认为自已为保险公司多赔了五万元,保险公司按保险约定应赔偿伤者王某155000元,天津陆瑞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应赔偿5100元即可,但调解书已生效,不知如何是好。该公司负责人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于2008年5月11日辗转找到河北铭鉴律师事务所,要追回替保险公司多赔偿的五万元损失,是否有望挽回他们没有把握。我所接受委托后,即指派张国旗律师承办此案,张律师接受该案后,及时认真地分析研究案情,找到了突破口,案件有了转机,认为虽然孟村县法院的调解书已生效,但那是针对原告王某的损失而言,因交通事故侵权纠纷达成的调解协议。而被告天津陆瑞通公司与被告平安保险公司之间还存在着保险合同关系。天津陆瑞通公司因交通事故侵权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有权依据第三者商业保险合同另行起诉平安保险公司,与前者系两个法律关系,基于第三者商业保险合同向平安保险公司主张权利。
     该案确定方向后,即为天津陆瑞通公司着手准备起诉前的准备工作。后起诉到沧县法院,立案后,于七月份正式开庭,期间代理律师克服种种困难,以娴熟的法律知识,查阅了大量的有关法条和有关案例,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庭下给保险公司亮明有关规定,最终在大量的法律和事实面前,平安保险公司同意与天津陆瑞通公司进行调解。经调解平安保险公司自愿赔偿天津陆瑞通公司35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天津陆瑞通公司接受,表示满意。最后说:铭鉴律师就是有水平,法律知识全面,我们认为无望的事,能给我们把损失挽回。并蹬门表示感谢。此案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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