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召开青年律师座谈会
9月22日,我所在五楼餐厅召开了青年律师有关“执业、融入、进步、发展”座谈会,11名中青年律师参加。主任刘剑主持会议并作主旨讲话。他根据当前社会发展和律师事业发展的形势要求,并结合我所律师事业发展的历程和自己从事法律工作的一些心得、体会和经验,阐述了青年律师如何开展执业,如何快速融入团队,如何提高、进步、发展等问题。 他说:一名合格的律师首先应当具备良好的思维方式。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律师做决策时要按照法律的逻辑,从法律职业的角度来观察、思考和判断。也就是说,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纠纷,要完全站在法律的层面和客观的层面,不能让个人的情感、好恶来左右自己对事情的判断和处理,不能感情用事,而只能是在法律的框架内,理性地分清法律关系,依据法律的规定来妥善化解纠纷,解决问题。最后为青年律师提出了四项要求。一是要有理想追求做好人;二是要有吃苦精神做好事;三是要有学术精神做好文;四是要有奋斗精神成为精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