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剑主任为市政府领导讲授公司法
2017年7月10日下午,市长梅世彤主持召开沧州市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会议第一项主要议题是听取我所主任刘剑讲解公司法。参加会议人员有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市人大市政协相关委办、议题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法制办、研究室、督查室、新闻办,市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人员等数十人。
刘剑主任从公司法的重要性、公司法的概念、设立和分类、公司法的适用(效力范围)、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公司的章程、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公司的退出机制等角度全面、细致的为与会领导进行了讲解。梅世彤市长在听完刘剑主任的授课后发表了重要讲话,明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会前学法活动为契机,学好用好《公司法》。一是要加强对《公司法》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的法治意识,为各类社会主体提供公平的市场环境。二是要积极做好公司成立、运营的各项审批服务工作,切实为“双创”清障搭台,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创新、鼓励创新、包容创新的浓厚氛围。三是要切实肩负起监管职责,确保公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健全社会信用监管体系,严格把控市场风险,推动全市经济健康发展。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公司法》及相关知识的学习,为本地区的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指导,从而促进本地区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