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详情
沧州市“法律八进”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7-3-5 0:00:00
沧州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的实施方案
(2007年1月17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市第七次党代会以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沧州和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市的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的通知》要求,就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单位、进市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市第七次党代会以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着将我市建设成为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市的目标,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教育全体公民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引导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家庭、企业、单位和市场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市建设服务的水平,围绕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沿海经济隆起带的项目建设搞好法制宣传服务,做到项目建设在哪里政策法律就宣传到哪里,为推进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市建设,构建和谐沧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起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二要加强机关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建设,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逐步实现机关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三要加强公务员学法阵地建设,依托党校、机关学习园地等阵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便利条件;四要加大对各级机关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各级机关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五五普法期间,全市将组织开展评选 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活动。
    (二)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要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每个居民小组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县级以上电视台、农村广播网、农民夜校要开辟学法专栏,结合实际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向农村地区赠送法律图书、资料的力度,力争用五年的时间,在农村普遍建立起“农民法律图书角”。二要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五五普法期间,对农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轮训。三要丰富农村普法形式,积极组织专业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深入农村田间、地头,演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四要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进一步发挥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每年定期开展针对农民群众的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三)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首先,要认真总结法律进社区的经验,积极探索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逐步实现六个一:即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每个县(市)建立一个普法广场或法制公园。第二,要加强城市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并支持志愿者经常深入街道、深入社区,结合各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居民身边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居民法治论坛活动,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在工作中要坚持做到“两个结合”。一要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二要坚持第一课堂教育和第二课堂相结合,构建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努力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继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师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力争在五五普法期间,实现100%的城镇中小学校、95%以上的农村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依托家庭、社区、村落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依托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所等机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适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评比活动。
    (五)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发挥家庭对社会的辐射作用,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一要把握好法律进家庭的重点内容,要把《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保护法》以及《河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集中教育和入户宣讲,把法律法规送到群众手中。二要选择好载体,以 “平安家庭”、“不让毒品进我家”、“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和“星级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为载体,引导家庭成员学法用法,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三要鼓励家庭成员在性别平等的基础上,尊老爱幼、互帮互敬,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努力提高家庭成员的平等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四要不断提高家庭成员的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自觉抵制违法犯罪,实现家庭平等、守法、安全、和谐。“五五”普法期间,开展争创“法律进家庭”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全市将评选出2个“法律进家庭”示范县(区)、100个“法律进家庭”示范户。
(六)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各类企业要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每年要组织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民营企业主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关系;加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开通职工维权热线,积极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救助,五五普法期间,全省大中型企业都要建立职工法制学校;积极推进公司律师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为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供保证,五五普法期间,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都应建立起法律顾问制度。
    (七)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逐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各单位要积极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各单位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各单位应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公园、车站、机场、港口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流动密集的地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五五普法期间,在全市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并表彰命名一批依法办事示范单位。 
    (八)开展“法律进市场”活动,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市场繁荣稳定。围绕建立市场诚信体系,深入开展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宣传,打击售假、售劣行为;深入开展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打击不正当价格行为和价格欺诈行为;深入开展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行为。围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打击欺行霸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有序。围绕增强消费者权利观念,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引导消费者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各级各类市场内都要设置固定法制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建立法律材料索取处和法律咨询台,配备专兼职法制宣传员,方便群众学法;定期举办法律培训班,分期分批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法律宣传和培训。
     三、时间安排
    全市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为期五年,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启动阶段(2007年1月--2007年2月):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的实施方案,建立制度,明确责任,全面启动法律八进活动。
    实施阶段(2007年3月--2010年6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市里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和特点,培育典型,推广经验,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市将于2008年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律八进活动进展情况组织专项检查。
    总结阶段(2010年下半年):各地、各部门就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对活动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活动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律八进”活动,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实践。要坚持求真务实,量化目标考核,注重实效,使法律八进活动成为五五普法期间,引导和促进公民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载体。
   (二)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法律八进”活动的组织领导,并根据“法律八进”活动特点,明确部门责任,充分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作用。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法律八进活动的工作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部门分工责任的落实。要注重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协调好法制音像、书刊、宣传画等资料的创作,不断推动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治文化的创新。要注意发挥好基层法制宣传员、法制宣传志愿者在法律八进活动中的作用,探索完善激励机制,确保基层法制宣传员、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不断总结、推广法律八进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确保五五普法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做好“法律八进”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法律八进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引导更多的单位和公民参与到活动中来,营造有利于法律八进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的舆论氛围。
咨询电话
0317-5507066
本网站文字、图象及视频资料版权归属河北铭鉴律师事务所。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联系方式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西路金鼎大厦A座四层
传真:0317-5507066
邮编:061000
网址:www.hb-mj.com

铭鉴律师微网站

铭鉴律师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 2006-2022 河北铭鉴律师事务所